有关虐杀原形2不流畅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团省委视情研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告知报考人员。
应试人员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于11月下旬,在甘肃共青团网站()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2025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命题。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等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甘肃共青团网站()公布。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由团省委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省委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甘肃共青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